最近,“温和腐败”一词名声大噪。因受贿索贿400多万元、贪污50多万元被判刑的云南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赵仕永认为: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“暴力腐败”;像他这样,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,是“温和腐败”。对这位“温和腐败”的县委书记,有些人却为其说情。原来,他在任的几年间,该县的财政收入由文山州的倒数第二名跃居正数第三名。无独有偶,山西省繁峙县反贪局原局长穆新成案发后,被查出的财产超过1亿元。由于他获得不法收入后,拿出一部分钱“扶危济困”,案发后还受到一些人的力挺,被称为“侠贪”。
“温和腐败”和“侠贪”之类的说法是一种奇谈怪论。贪污就是贪污,违法就是违法,无论怎样寻找借口美化自己,都不能改变贪污腐败的实质。政绩不是贪婪的借口,功劳不是腐败的资本。如果任由“温和腐败”、“侠贪”等“潜规则”、潜标准蔓延,不但败坏党风政风,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,甚至还会威胁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。在对贪官进行应有的司法审判后,还需要严肃清理各种腐败有理的谬论,对错误的权力观予以批判,肃清恶劣影响,净化社会风气。 (摘自2009年8月20日《人民日报》,唐宋/文) |